【大河财立方消息】6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联合发布通知,开展2025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分基础级、先进级、卓越级和领航级智能工厂四个层级进行培育。
基础级智能工厂聚焦数字化改造、网络化连接开展建设,推动数字化普及;先进级智能工厂在自评为基础级智能工厂前提下,聚焦数字化转型、网络化协同开展建设,打造区域行业领先的发展标杆。基础级和先进级智能工厂均须满足《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5年版)》要求。
卓越级智能工厂聚焦数字化转型、网络化协同和智能化升级开展建设,打造全国领先的发展标杆。
申报条件:
1. 申报主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并满足《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5年版)》基础要求。
2. 申报主体已完成智能工厂建设并获评先进级智能工厂,智能制造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开展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探索,并达到卓越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要求。
3. 申报主体须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领航级智能工厂聚焦数字化转型、网络化协同和智能化变革开展建设,探索未来制造模式,打造全球领先的发展标杆。
申报条件:
1. 申报主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并满足《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5年版)》基础要求。
2. 申报主体须为本行业本领域领军企业,核心产品具有全球竞争力,且有必要的资金、人才、技术等资源投入领航级智能工厂建设。
3. 申报主体须已获评卓越级智能工厂,智能制造达到全球领先水平,并按照领航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要求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广泛深度应用,开展未来制造模式初步探索,加速工厂建设、研发设计、生产作业、运营管理等各环节智能化变革。
4. 申报主体须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
(2025年版)
为指导基础级、先进级、卓越级和领航级智能工厂梯度建设,特制定本要素条件。
一、基础要求
1.企业应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企业和产品均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
2.企业近三年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等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3.工厂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工业操作系统、系统解决方案等安全可控,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风险可控。
4.企业应建立智能工厂统筹规划、建设和运营的组织机制,拥有一批智能制造专业人才。
5.基础级和先进级工厂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水平达到GB/T 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二级及以上,卓越级智能工厂应达到三级及以上,领航级智能工厂应达到四级及以上。
二、基础级智能工厂
工厂应聚焦数字化改造、网络化连接开展建设,围绕智能制造典型场景部署必要的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和系统,实现核心数据实时采集、关键生产工序自动化、生产与经营管理信息化。
(一)建设内容
鼓励企业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围绕工厂建设、研发设计、生产作业、生产管理、运营管理等开展智能工厂建设,且至少覆盖生产作业环节。
1.工厂建设[1]:开展产线级、车间级数字化规划与建设;部署安全可控的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系统和数字基础设施。
2.研发设计[2]:开展产品、工艺数字化研发设计。
3.生产作业[3]:开展关键装备数字化改造,促进工艺优化升级,实现关键装备、系统的网络化连接和实时监控,以及关键生产工序自动化。
4.生产管理[4]:应用信息系统,对作业计划、产品质量、设备资产、生产物料等进行管理,实现关键生产过程精益化。
5.运营管理[5]:应用信息系统,对采购、销售、库存、财务和人力资源等进行管理,实现经营数据精准核算和绩效指标量化评估。
(二)建设成效
参考《智能工厂建设关键绩效指标参考》(附表)、T/CAMS182—2024《智能制造效能通用评测方法》,评估智能工厂建设成效,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高于省(区、市)同行业平均水平。
三、先进级智能工厂
工厂应聚焦数字化转型、网络化协同开展建设,面向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广泛部署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和系统,实现生产经营数据互通共享、关键生产过程精准控制、生产与经营协同管控,在重点场景开展智能化应用。
(一)建设内容
鼓励企业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围绕工厂建设、研发设计、生产作业、生产管理、运营管理等开展智能工厂建设,且至少覆盖生产作业、生产管理、运营管理三个环节。
1.工厂建设:开展车间级、工厂级数字化规划与建设;对工艺路线、产线布局和物流路径等进行仿真;广泛部署安全可控的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和系统。
2.研发设计:开展产品、工艺的数字化研发设计和仿真迭代,应用数字化设计工具,实现产品设计、工艺设计数据统一管理和协同。
3.生产作业:开展关键装备和工序数智技术应用,实现关键装备异常预警、关键工序在线分析优化、关键生产过程精准控制、产品关键质量特性数字化检测。
4.生产管理:通过对生产过程、仓储物流、设备运行、产品质量等进行数字化集成管控,应用数据分析工具,实现高效辅助计划排产和业务流程协同管理,并开展安全能源环保数字化管控。
5.运营管理:通过经营管理与生产作业等业务的数据集成贯通,应用数字化管理工具,实现成本有效管控、订单及时交付、绩效指标动态评估等,开展供应链数字化管理。
(二)建设成效
1.参考《智能工厂建设关键绩效指标参考》(附表)、T/CAMS182—2024《智能制造效能通用评测方法》,评估智能工厂建设成效,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处于省(区、市)同行业领先水平。
2.在省(区、市)同行业起到引领带动作用。
四、卓越级智能工厂
推动领先企业深化数字化转型、网络化协同,并开展智能化升级探索,面向智能制造典型场景体系化部署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和系统,实现设计生产经营数据集成贯通与分析应用、制造装备智能管控、生产过程在线优化,开展产品全生命周期和供应链全环节的综合优化,推动多场景系统级智能化应用。
(一)建设内容
鼓励企业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围绕工厂建设、研发设计、生产作业、生产管理、运营管理等开展智能工厂建设,原则上应覆盖全部五个环节。
1.工厂建设:开展工厂整体数字化规划与建设,对工厂进行系统级建模和优化,推动车间级或工厂级数字孪生建设,与真实工厂进行实时数据交互;体系化部署安全可控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和智能系统,建设高性能网络、算力等数字基础设施,支撑构建各类智能化场景。
2.研发设计:开展产品、工艺建模分析、虚拟验证和仿真调试,集成贯通产品全生命周期数据,实现产品、工艺优化与迭代;开展智能化辅助设计,构建产品设计库、工艺知识库,减少基础性、重复性设计工作。
3.生产作业:开展生产全过程综合优化提升,构建柔性可重构制造单元、产线,进行过程控制、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生产质量等数据在线实时监测和分析应用;开展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提升生产过程智能化水平。
4.生产管理:开展数字化生产管理,集成打通“人、机、料、法、安、能、环”数据,动态优化生产计划与车间排产,在线监测分析仓储、物料、安全、能源和环境状态,进行高效精细管理;开展生产过程综合智能化管控,实现生产管理全局优化。
5.运营管理:开展企业经营活动数智化赋能,基于数据综合分析实现精益管理、精准营销、增值服务、规模化定制、供应链风险预警等应用;开展智能化经营,实现企业经营状态及时感知和快速精准决策。
(二)建设成效
1.参考《智能工厂建设关键绩效指标参考》(附1)、T/CAMS182—2024《智能制造效能通用评测方法》,评估智能工厂建设成效,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其中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场景比例不低于20%。
2.在国内同行业起到引领带动作用,带动供应链上下游协同开展数智化升级。
3.培育形成具有行业推广价值的智能制造解决方案,探索构建企业智能制造“标准群”。
4.建立较为完善的智能制造复合型人才培养体系,培养一批智能工厂建设和运营人才。
五、领航级智能工厂
推动领军企业在数字化转型、网络化协同基础上,重点聚焦智能化变革,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等数智技术与制造全过程的深度融合,实现装备、工艺、软件和系统的研发与应用突破,基于全流程全环节数据深度分析应用推动研发范式、生产方式、服务体系和组织架构等创新,探索未来制造模式,带动产业模式和企业形态变革。
(一)建设内容
鼓励企业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围绕工厂建设、研发设计、生产作业、生产管理、运营管理等开展智能工厂建设,须覆盖全部五个环节。
1.工厂建设:推动企业级数字孪生建设,开展企业生产全环节和业务全流程高精度、多尺度建模,实现复杂系统实时仿真分析与优化、决策指令及时反馈下达和精准执行。
2.研发设计:开展研发方式变革,实现生成式设计、跨领域创新、性能功能自优化等,显著提升研发效率和创新能力;开展产品全生命周期高效协同和智能优化,实现需求主动感知、用户参与设计、产品敏捷迭代等,驱动产品价值延伸和升级。
3.生产作业:开展工艺创新突破,通过智能制造装备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实现极端尺寸、极致精度、极限环境制造,拓展制造能力边界;推动生产方式变革,围绕工艺、设备、质量等提升自感知、自决策、自执行能力,实现换产零切换、工况零异常、产品零缺陷等。
4.生产管理:开展生产管理方式智能化变革,通过计划排产、资源调度、仓储物流、能源管控等自组织、自优化,实现生产过程零浪费、零库存、零排放等;开展生产模式创新,形成共享制造、净零制造、循环制造等新模式。
5.运营管理:构建运营管理智能体,实现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产品服务、供应链管理等关键业务流程的少人化、无人化;推动企业形态变革,实现网络化、分布式管理,催生新型商业模式,构建价值共创的产业生态。
(二)建设成效
1.参考《智能工厂建设关键绩效指标参考》(附1)、T/CAMS182—2024《智能制造效能通用评测方法》,评估智能工厂建设成效,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全球领先,其中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场景比例不低于60%。
2.打造全球领先的应用标杆,通过“母工厂”等方式推动工厂建设经验复制推广,引领产业链上下游形成智能制造协同创新生态。
3.培育的智能制造解决方案实现对外输出,形成较为完善的企业智能制造“标准群”,推动形成行业、国家标准。
4.培养智能制造领军人才,对外提供智能工厂建设和运营指导或服务。
责编:陈玉尧 | 审核:李震 | 监审:古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