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证书和碳信用是应对气候变化和促进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具。在香港会计师公会与香港税务局2022年的年度会议上,其中一项讨论议题就是关于可再生能源证书以及碳信用的购买成本是否属于香港利得税的可扣除项目。在这段#税务一分钟#视频中,毕马威中国的税务经理任若溪(Eva Ren)讨论了税务上的基本原则和香港税务局对此的立场。
一方面,企业可以通过购买可再生能源证书和碳信用以支持可再生能源产业并抵消其碳足迹;另一方面,碳信用鼓励企业通过市场化交易来满足减少碳排放的目标。
在香港会计师公会与香港税务局2022年的年度会议上,香港税务局表示,如希望计算香港利得税时扣除可再生能源证书或碳信用的购买成本,则该部分成本必须属于产生应课税利润时而导致的支出(即根据税务条例第 16条属于可扣除项目,且不属于第 17 条规定的不容许扣除项目)。税务局进一步强调,购买成本与纳税人行业、专业或业务的利润赚取过程之间的联系程度,是决定购买成本是否属于于产生应课税利润时而招致的支出的重要因素。
假设集团公司以集团的名义购买了可再生能源证书,后续计划在集团公司间分摊相关费用时,应遵循公平交易原则去分摊费用。如果成本分摊按照公平交易原则进行,该部分购买成本属于利得税的可扣除成本。
如今,公司在ESG上面的投入已经成为供货商以及客户决定是否愿意与该公司开展业务时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在一定程度上,与可再生能源证书或碳信用相关的费用可以被视为建立企业形象所产生的品牌或营销费用。这些将为相关费用与应课税利润的产生之间的联系乃至费用的扣除提供一定的支持。同时,我们希望提醒纳税人注意在购买可再生能源证书和碳信用前亦应寻求专业税务建议,以协助判断相关费用是否属于香港利得税规定的可扣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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