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四川省生成式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和规范应用,根据《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现就受理我省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工作通告如下。
一、备案范围
面向境内公众提供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应开展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
二、备案主体
按照属地申报原则,注册地为四川省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向四川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提交申报材料。
三、备案材料提交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填写完成相关备案材料后提交四川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提交前请电话联系。有关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语料安全、模型安全、安全措施、安全自评估等具体要求详见全国网络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安全基本要求》(TC260-003)。
四、咨询方式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咨询电话:028-86601862,来电时需明确告知来电主体信息。
申报材料递交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桂花巷21号。
四川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4年5月7日
来源:网络数据与技术处
编辑:宁茜
校对:杨黎明
审核:郑伟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