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要求,安全稳妥有序推进政务领域人工智能大模型部署应用等,10月10日,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联合印发的《政务领域人工智能大模型部署应用指引》(下称《指引》)全文公布,为各级政务部门提供人工智能大模型部署应用的工作导向和基本参照。
《指引》全文公布
南都N视频记者梳理发现,《指引》首先强调场景牵引,列举了政务服务、社会治理、机关办公和辅助决策四类参考场景,并要求政务部门围绕这些工作中的共性、高频需求,因地制宜、结合实际,选择典型场景进行人工智能大模型探索应用。
以政务服务类场景为例,在提供智能问答服务时,应整合本地区、本部门、本领域业务资源和知识库等数据,利用自然语言理解、检索增强生成和知识图谱等技术,提供便捷的在线政务咨询服务,加强对公众诉求的准确理解,实时生成参考回答,帮助解决公众疑惑。在提供辅助办理服务时,整合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常见问题、用户评价和历史办理记录等数据,利用智能匹配和自动化处理等技术,提供智能导办、个性引导、表单预填、辅助审核、进度查询和提醒等一站式政务辅助办理服务,辅助工作人员高效审核材料,支撑公众和企业便捷办理事项。
在规范部署方面,《指引》要求,政务部门应根据不同政务场景需求与现有技术基础,审慎选择人工智能大模型实施路径。其次,应以统筹集约的方式开展政务领域人工智能大模型部署,避免“碎片化”安全风险。比如,地市应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要求下开展部署应用,县级及以下原则上应复用上级的智能算力和模型资源开展应用和服务。
再者,政务部门应探索构建“一地建设、多地多部门复用”的集约化部署模式,统筹推进政务大模型部署应用,防止形成“模型孤岛”。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业务需求和发展需要探索细分领域政务垂直大模型的统一训练与构建,加强与省(自治区、直辖市)协同部署,深化跨层级、跨地域的行业领域智能化赋能。另外,应加强政务数据治理,持续提升数据质量,支撑政务大模型的优化训练。
在运行管理环节,《指引》强调要切实防范“数字形式主义”,政务部门应避免盲目追求技术领先、概念创新,避免重复建设、无效建设,避免未审先建、建而不管等。应在政务大模型应用界面显著位置设置风险提示,做好大模型输出内容标识。对于代表政务部门面向公众和企业提供服务的人工智能大模型应用场景,应结合场景特点和技术能力合理采用人工审核、生成内容实时风控、多模型交叉校验等措施,防范模型“幻觉”等风险,保障内容准确性。
为更好推进政务领域人工智能大模型部署应用,《指引》提出一系列保障措施。值得关注的是,其中要求加强政务领域人工智能大模型部署应用经费保障,引入市场化的产品和服务竞争机制,探索企业建设运营、政府购买服务、按使用情况结算费用的运作模式,营造高效、可持续的政务大模型生态。构建政务领域人工智能大模型部署应用全流程监测评估体系,适时开展监测评估工作;做好人工智能大模型应用效能评价,持续迭代优化,推动部署应用取得实效。
文|樊文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