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停“全网最低价”
有助平台良性竞争 本报评论员 高路
平台要求商家“全网最低价”,可能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者垄断协议行为。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近期发布的《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并提出了8个新型垄断风险。
这8种风险分别为:平台间算法共谋、组织帮助平台内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平台不公平高价、平台低于成本销售、封禁屏蔽、“二选一”行为、“全网最低价”和平台差别待遇。这8个风险示例是对互联网平台具体场景中垄断风险的明确提示,涉及数据传输、算法适用、服务定价、搜索排序、推荐展示、流量分配、补贴优惠等多种平台经营活动。可谓摸清了目前平台经济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
一段时间以来,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者垄断协议行为屡屡发生,各平台间不择手段,恶性竞争,产生了诸如算法共谋、“二选一”行为、“全网最低价”等这样的乱象。平台为了提升自身平台的市场份额,利用自己的市场地位,向商家提出了不公平不合理的要求。这些打着各种旗号的让利行为和促销活动,看似在搞差异化服务,其实就是在变相打价格战。
所谓的“全网最低价”就是其中的典型,平台用“全网最低价”引流,逼迫企业商家或者以算法推荐为饵诱使商家制定低价策略。商家谁也不敢得罪,只能一次次地屈从于平台的压力,利润一降再降,甚至不惜倒贴,赔本赚吆喝。
商家被剥夺了自主定价权,在市场竞争中丧失了主动性,不得不依附于平台,而这又反过来加剧了平台对商家的控制。可以说,平台通过向商家转嫁竞争成本,侵害了商家的合法利益,侵犯了市场自主公平的原则。
公平竞争事关国家利益,滥用市场地位的行为不应该被容忍。此次,市场监管总局从反垄断角度展开算法治理,具有重要意义。这种恶性竞争已经伤害到产业链的稳定性,破坏了市场的合理秩序。此次出台的治理措施把自主定价权还给商家,将倒逼平台摆脱对价格战、过度营销的依赖,回到依靠服务、提升品质的良性竞争轨道。
面对“算法向上向善”的治理要求,平台要领悟其中的治理深意。8个风险示例也不可能涵盖所有的应用场景,平台和商家都需要把公平原则放在第一位,把竞争的重心引到品质和服务提升上去。同时,也要避免平台用新概念、新包装、新变种规避法规,逃避监管。